单位处理流程
单位在申领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时,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办理退工停保手续。
如存在多缴、欠费、合并社保号等情况,需先行处理,以免影响待遇申领。
家属领取待遇流程
1.在职职工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单位或直系亲属到死亡人员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申领遗属待遇;
2.退休职工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直系亲属到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所属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
注意:参保人员如果1992年1月前(不含)参加工作的,申报遗属待遇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