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休职工丧葬抚恤金标准: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养老金(不足1年部分按1年折算),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为9个月。
举例:
某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0年,2021年10月因病离世,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2年,其遗属待遇计算如下: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即:4425×2=8850元
抚恤金:12个月的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425×12=53100元
遗属待遇合计:8850+53100=61950元
南京退休职工丧葬抚恤金领取地点: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直系亲属到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所属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