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身份信息填写事项
(一)提取本人公积金:职工栏及配偶栏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均应填写规范完整。未婚的配偶栏内容无需填写,需勾选单身声明。
(二)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职工本人栏及配偶栏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均应填写规范完整。
二、房屋信息填写事项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若职工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商品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可在相应栏内规范填写购房发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中的备案号。
三、收款账户信息填写事项
(一)联名卡卡号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名卡职工办理提取时填写。
(二)个人储蓄卡栏:无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名卡职工办理提取时填写。
四、提取业务种类填写事项
职工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在提取情况情形编号为 01—07 相应栏方框内打√,不属于本次提取情况情形的不作勾选。
五、房屋所在区域栏填写事项
职工所购房屋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栏方框内打√;职工所购房屋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栏方框内打√。
六、申请人声明栏填写事项
(一)提取职工本人或夫妻双方同时临柜办理提取业务,均应在信息查询声明、资料真实性声明栏方框内打√,同时申请人确认签字栏应签署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姓名、日期。
(二)提取职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代办提取业务,应在信息查询声明、资料真实性声明、委托声明栏方框内打√,填写完整委托声明栏相关内容。委托他人代办,应提供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声明栏不作勾选。同时申请人同意确认签字栏应签署提取职工本人姓名、日期,受托人同意确认签字栏应签署受托人姓名、日期。
注:《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成都 下载,委托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代办提取业务的,申请人可先行下载该表填写完整相关委托事项后交于受托人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