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西安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后还可以提取吗

地方特产2022-03-30 23:37:33未知

用西安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后还可以提取吗

  不行。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 提取条件和对象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四条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第三章 提取额度和申请时限

  第五条 属于第三条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

  (十)、(十一)、(十二)项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六条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七条 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第八条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有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住房公积金余额减少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具体政策可点此查看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配偶  西安市  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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