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公租房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减免,具体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30%租金:
(一)保障成员均在60岁以上的;
(二)保障成员中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
(三)保障成员中有7-10级残疾军人的;
(四)保障成员中有获县级立功受奖或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50%租金:
(一)保障成员中有4-6级残疾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累计荣立三个“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二)保障成员中有特困供养人员或三、四级伤残的;
(三)保障成员中有获市级立功受奖或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的;
(四)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80%租金:
(一)属低保家庭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保障对象属孤寡老人的;
(三)保障成员中有省级以上立功受奖或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的;
(四)保障成员中有1-3级残疾军人或一、二、三级伤残的;
(五)保障成员中有烈士、因公牺牲人员或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
(六)保障成员有重大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导致无法支付租金的;
(七)保障成员中有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严重I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肝功能衰竭、脑梗死等重大疾病的;
(八)保障对象属孤儿(含成年未就业孤儿)的。
注意:保障对象家庭有上述多种情形的,可以申请累计减免租金,累计减免租金不超过租金总额的80%。政府或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参照本章有关规定减免租金。
>>>宁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