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住证过期了能延期吗?
能,居住证过期半年以上需重新登记办理。
附:石家庄居住证签注政策
石家庄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办理居住证签注时,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住所或就读情形未有变化的,不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逾期超过1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居住证办理地点
居住证申领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及在居住地居住、就业、就读已满半年的合法有效证明。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的,也需同时提交实际住址的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发票、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之一。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就业证明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就读证明是指: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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