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要求,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一)政策法规科法务岗位1名
1、岗位要求: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司法考试优先考虑。
2、其它要求: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3、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中第三类普通聘员标准,约11.3万/年(含社保和公积金)。
(二)人事科管理岗位1名
1、岗位要求:管理学类、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软件,985、211等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者或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年龄要求: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其它要求:户籍须为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类普通聘员标准,约8.3万/年(含社保和公积金)。
(三)信访科专职岗位1名
1、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法学类等相关专业毕业,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优先,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人际交流能力强,善于表达和沟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能适应加班和一线工作者优先。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3、其它要求:户籍须为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类普通聘员标准,约8.3万/年(含社保和公积金)。
(四)精细化管理科文秘岗位1名
1、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熟悉公文写作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如应届毕业生,则要求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3、其它要求:户籍须为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类普通聘员标准,约8.3万/年(含社保和公积金)。
(五)东莞植物园文秘岗位1名
1、岗位要求: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法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相关专业的助理级职称及以上,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强、熟悉公文写作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3、其它要求:户籍须为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类普通聘员标准,约8.3万/年(含社保和公积金)。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
应聘者在公告期内,将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csglhzhzfjrsk@163.com邮箱进行预报名。预报名资料包括《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上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验证证书、近期生活照1张。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以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事部门将对应聘者简历和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2020年9月24日前电话通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应聘者直接现场报名。
公告时间: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至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7天)
(二)报名
粤康码出示:请提前进行粤康码申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粤康码进行申报),请于报名现场出示当天粤康码,未进行粤康码申报的不予报名。
应聘者携带资料:《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聘用人员报名表》(附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份,出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验证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各1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复印件按上述资料顺序排列整理,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资料登记审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事部门将对应聘者简历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通知笔试。
网上预报时间: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楼人事科
报名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
联系人:林生,22012568
(三)笔试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知、组织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笔试时间及地点以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若个别岗位应聘者人数不足按实际情况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者,取消复试资格由后一名次人员补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报考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面试完成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用人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并请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相关入职资料(含无犯罪记录证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部门对入职资料进行审核。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要求及薪酬标准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相关类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