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目前的人才政策,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由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外籍持卡人,可办理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或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适用对象: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获得长沙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
对属于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 5 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F字签证或R字签证。
一、服务部门
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
二、所需材料
1.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2. 一张彩色照片(近期白色背景半身正面免冠,48*33mm 大小);
3.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该证件基本信息页、有效签证证件页、本次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4. 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公函(公函格式详见附件 1);
5. 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本市宾馆、酒店或住宿地所属派出所出具);
6. 外事专办员身份证;
7.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登记证明(已备案登记的单位免予提交);
8. 持非 R 签证入境的,还应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9.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意:
1. 邀请、接待单位应在所属行政区域的公安分区县(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涉外单位备案登记手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2);
2. 外事专办员须陪同申请人办理。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 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 月 1 日 - 次年 6 月 30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 地点: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金盾路 30 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四、办证时限
开辟绿色通道,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按对等国家和非对等国家标准收取。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零次签证 160 元人民币;一次签证 168 元人民币;二次签证 252 元 人民币;半年多次签证 420 元人民币;一年多次(含以上)签证672 元人民币。
六、咨询电话
96111便民服务桥。
对持 5 年有效“A 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层 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可申请、换发、延期 5 年有效工 作类居留许可。
一、服务部门
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
二、所需材料
1.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2. 一张彩色照片(近期白色背景半身正面免冠,48*33mm 大小);
3.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该证件基本信息页、有效 Z 签证页 / 工作类居留证件页、本次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4. 聘用单位出具的公函(公函格式详见附件 1);
5. 工作许可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6.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7. 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本市宾馆、酒店或住宿地所属派出所出具);
8. 外事专办员身份证;
9.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登记证明(已备案登记的单位免予提交);
10. 持非 Z 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11.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意:
1. 聘用单位应在所属行政区域的公安分区县(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涉外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2. 申请人首次申请须本人到场,外事专办员须陪同。已满60 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由外事专办员代办。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还需提交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 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 月 1 日 - 次年 6 月 30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 地点: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金盾路 30 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四、办证时限
开辟绿色通道,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有效期不满 1 年:400 元人民币;有效期 1 年(含 1 年)至 3年以内:800 元人民币;有效期 3 年(含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1000 元人民币。
六、咨询电话
96111便民服务桥。
对持 5 年有效“A 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 18 周岁子女,可申请、换发、延期 5 年有效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一、服务部门
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
二、所需材料
1.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2. 一张彩色照片(近期白色背景半身正面免冠,48*33mm 大小);
3.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该证件基本信息页、有效签证证件页、本次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4.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申请 1 年以内居留证件者,18 周岁以下和 70 周岁以上者免交);
5. 被探望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函(公函格式详见附件 1);
6. 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该证件基本信息页、有效居留证件页、本次入境章页的复印件);
7. 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本市宾馆、酒店或住宿地所属派出所出具);
8. 外事专办员身份证;
9. 被探望人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登记证明(已备案登记的单位免予提交);
10. 持非 S1 签证入境者,还须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即: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其他亲属关系证明、相关公证;
11. 与被探望人同时申请,还需提交被探望人的工作许可证明,留学生家属还需提交被探望人的录取或入学证明;
12.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意:
1. 家属是指配偶、(配偶的)父母、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
2. 国外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 被探望人工作单位 / 就读院校应在所属行政区域的公安分区县(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涉外单位备案登记手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2);
4.16-60 周岁申请人首次申请须本人到场,外事专办员须陪同;未满 16 周岁以及已满 60 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由外事专办员代办。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还需提交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5. 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审查国籍。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 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 月 1 日 - 次年 6 月 30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 地点: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金盾路 30 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四、办证时限
开辟绿色通道,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有效期不满 1 年:400 元人民币;有效期 1 年(含 1 年)至 3年以内:800 元人民币;有效期 3 年(含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1000 元人民币。
六、咨询电话
96111便民服务桥。
附件 1:
附件 2:
全市办理涉外单位备案登记手续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芙蓉区:长沙市晚报大道 369 号芙蓉区公安分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4783062;
天心区: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 269 号天心区公安分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5895111;
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 180 号岳麓区公安分局人境大队, 电话 0731-88861922;
开福区: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桥下浏家冲号开福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境大队,电话 0731-84523852;
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 19 号雨花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人境大队,电话 0731-85659581;
高新区: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 260 号高新区公安分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8908796;
望城区: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 198 号政务中心望城区公安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8175095;
长沙县: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八路与望仙路交界处长沙县公安分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4015197;
浏阳市: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白沙路 9 号浏阳市公安分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3813052 83813055;
宁乡市:宁乡市玉谭镇二环西路文体中心西侧宁乡市公安局人境大队,电话 0731-87897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