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身份的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损坏(证件签发日期必须为三年内)申请换领的。
二、办理文件
1.《居民户口簿》(原件)
2.损坏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事周期:60日
自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收到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并确认已缴纳制证工本费之日起30日发证(不含寄递时间)。
四、办理步骤
1、线下办理
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就近的派出所,西安各区县派出所电话地址一览
2、线上办理
(1)登录西安公安局,点击户政业务
(2)在搜索框搜索【身份证】,点击换领申报
(3)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并选择邮寄或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