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与1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
其中,与德国、韩国、丹麦、加拿大、芬兰、瑞士、荷兰、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塞尔维亚11国签署的社会保障协定已经生效实施。按照上述协定规定,部社保中心作为经办机构,负责为赴上述国家工作的人员出具已在我国参加相关社会保险险种的《参保证明》/《法律适用证明》,
有两种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借助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参保人可由单位或个人在线申请办理《参保证明》/《法律适用证明》。具体流程是:参保人注册登录平台,填写信息、提交申请。部社保中心国际合作处负责处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证明》/《法律适用证明》。
同时,平台以短信、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参保人办理状态,申请人也可登录平台或访问掌上12333APP查询办理状态信息。
线下申请:
各国《参保证明》/《法律适用证明》的服务对象、办理依据、时限等有关详细信息请参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了解相关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