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取的种类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
现阶段东莞公积金支持的提取条件主要是以下几个(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另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分期付款购房,应提供全额发票。)
(3)执行裁定书或判决书原件(如购买法院拍卖房产需提供);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三)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居民身份证件 、建房款发票、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配偶有效身份证件、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婚姻证明
(四)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居民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建设许可、翻建费用发票、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结婚证、除结婚证外婚姻证明材料 、除身份证外身份证明、配偶有效身份证件、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受托人身份证件、公证书
(五)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居民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大修工程完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除身份证外身份证明、除结婚证外婚姻证明材料、配偶有效身份证件、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
(六)离休,退休提取,
1、退休证原件或退休通知书原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无需提供);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七)租房提取(外市户籍离职后一般可以按照租房提取办理)
①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八)死亡提取,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死亡职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
2、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的火化证或公安机关的户籍注销证明(均为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例如在家病逝、土葬,允许提供村委会证明作为死亡证明;
3、死亡职工的户口簿原件(户口已注销的可出示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4、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均需原件,材料需注明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继承、遗赠事项);
(九)物业管理费提取,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2.县级或以上劳动能力评定机构评定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
【注:对该鉴定证明并无要求来源地,只需是县级或以上劳动能力评定机构即可。】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十一)出境定居提取,
1、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① 在国外定居未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拟定居国家签发的永久居留许可证;
② 在国外定居已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外国护照;
③ 在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原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出境定居提取声明书。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