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变更后的户口簿;
3、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可携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地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变更后的户口簿。
备注:
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