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30 23:45:59佚名

东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新版《办事指南》同步启用。东莞公积金支持的提取条件主要是以下几个(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三)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四)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五)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六)离休,退休提取

  (七)租房提取(外市户籍离职后一般可以按照租房提取办理)

  (八)死亡提取

  (九)装修提取

  (十)物业管理费提取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十二)出境定居提取

本文标签: 自住  住房  公积金  外市  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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