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听证会,听取9名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决策草案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并现场给予回复。
自愿缴存人公积金如何提取?
目前东莞的提取政策规定,如果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听证会现场有市民认为《草案》应该明确自愿缴存灵活就业人员的提取内容,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资金全部由个人支付,而职工的缴存资金部分由单位支出,因此建议考虑在自愿缴存人员的公积金提取方面作出针对性的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将记录这一建议,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