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企业参保人员
1-7月已办理退休人员和暂停缴费的企业参保人员,基数差额单位部分,随原单位8月缴费时一并扣缴。
❶手机端:个人部分可登录“青岛人社”手机APP或“青岛Ai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
❷电脑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办事大厅“社保服务”——2020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模块办理
❸现场: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也可办理。
㈡灵活就业人员
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办事大厅“个人服务”——2020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模块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新的缴费基数产生的补缴费用可参照上述途径自行缴纳。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执行2019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5761元/月的300%、200%、100%、80%、60%五个档次,同时增加3269元/月的最低标准。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分别为3456.8元、2304.6元、1152.2元、921.8元、691.4元、653.8元。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起继续缴费,缴费年限将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