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 | 居民一档统筹支付 | ||||||||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 70% | ||||||||
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 | 50% | ||||||||
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急诊) | 50% | ||||||||
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后) | /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316元 |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63208元
2023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一档+大病最高统筹限额:694812元
【提醒】
参保人应当选定1个镇街(或片区,下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其管辖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如需变更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自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起,到变更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