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9日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8个临时管控区域。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汉葭街道金山广场C栋、丽豪大厦、黔龙阳光国际14栋、富强诊所、大师傅蛋糕店、骄傲少年米线馆、果蔬园,县市场监管局绍庆所。
二、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二)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规范消毒。
(四)自11月8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彭水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