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详解: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年龄原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章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