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考生可享受春季高考相关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统考录取时享受相应的优先录取政策,具体优先录取政策及办法以2023年教育部和我省最新政策为准。
哪些考生可享受春季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在统考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的照顾政策。具体加分办法及分值以2023年教育部和我省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