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一、入户条件:
非本市户籍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9、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经四川省人社厅、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认证后,本人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
1.填写《成都市引进人才(职称)认证申报表》
表格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2.持职称认证所需材料前往省人社厅、成都市及各区(市)县人才中心现场进行认证并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用人单位登记机关相对应同级人才中心办理或用人单位住所登记地的区<市>县人才中心办理;在蓉的部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录聘用人员,统一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办理)
第二步:申请入户
(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