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称作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重庆灵活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证明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的工作证明,是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时的证明材料。例如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外来工灵活就业证明等等。但并非人人可以开,只有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方可开具。
出具灵活就业证明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所需资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劳务协议等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证明盖章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