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资料之一的公民,可申请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
1、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2、居住情况证明(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就业或就学情况证明(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提供上述申办资料原件的同时,须附复印件一份;换领新证的,要同时交回旧证或由民警将旧证进行剪角处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费用:
换领证件,每证收费20元
丢失补领证件,每证收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