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廉洁性评估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增城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和增城区教育局牵头草拟了《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征求相关单位和各镇街意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和廉洁性评估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21日
电子邮箱:zclsryk@gz.gov.cn<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
kingsyong@126.com(区教育局)
信函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327<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
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区教育局)
邮编:511300
附件:1.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增城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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