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改房回购政策
一、什么是房改房与房改房回购?
房改房,也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回购,是指职工取得房改房部分或全部产权后,因各种原因将该房产退还给房改单位的一种行为。
二、房改房回购条件
1.房改房的产权部分或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房改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且未通过买卖、赠与方式发生转移;
3.由房改单位与职工共同申请,将房改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至房改单位名下。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改单位和职工共同填写);
2.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明(首次办理转移登记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回购协议;
4. 不动产转移登记询问记录;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6.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7.完税凭证。
身份证明:境内个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军官证、士官证;房改单位身份证明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如单位主体发生变化,需提供主体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及工作时限
1、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完成面签) →审核 →登簿 →发证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依《缴费通知单》缴纳登记费。
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2、工作时限
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 [2016] 2559号)文件。
2、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优惠政策不收取登记费。
咨询电话:029-85370603
办理地点:西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朱雀大街21号朱雀云天大厦5楼52号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