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武汉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二、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性的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办事处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单位职工:单位社保经办人员选择性的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办事处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