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对象都是职工医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转移:
1.点击首页“医保服务”按钮,进入相关页面。
2.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服务—个账直系亲属转移”,实现账户余额的互相转移,共济使用。
3.填写转入人信息。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可共济给在南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懊负担的医疗费。
可以为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可用于为本人及在南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例如【宁惠保】【医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