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系统上的社保月份和本人的月份不一致怎么办?
积分制服务管理社保积分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社保数据核定,如申请人对社保积分核定分值存在异议,应在积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提出申诉,由职能部门重新核定。
点击可看大图 图源: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社保及公积金分值说明:
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2分。
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1年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