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扫码获取本人专属“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成都人才服务码”全日制学历验证未通过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国外取得学历人员须先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否则无法申请入户)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