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申请;
2.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由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提出申请;
3.港澳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每户家庭推选一名代表提出申请,一户家庭可申请一次;
4.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分配原则】
(一)高层次人才优先,即按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港澳青年和其他人才顺序分配。
(二)该批房源优先向重点建筑行业企业、重点工信企业、科技加速器企业供应,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若分配后房源仍有剩余,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分配,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结合供需比例进行统筹分配。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仅能申请1套人才住房。当供小于求或房源户型面积超过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时,可安排多个员工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