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自2022年3月15日9:00至2022年3月21日17:00接受申请,本轮申请结束后,该房源自动纳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零散房源分配方案》持续接受申请。
【房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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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和骨干人才。
(二)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三)港澳青年。指年龄范围18至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详见《港澳青年实施细则》附有的高校名单)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品行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一国两制”,拥护祖国统一。
(四)其他人才。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
备注:
1.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2.申请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3.港澳青年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在申请时已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2)应在申请时已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4.其他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
(2)办公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办医院、学校等机构不受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地域限制。
【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申请;
2.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由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提出申请;
3.港澳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每户家庭推选一名代表提出申请,一户家庭可申请一次;
4.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提供);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单位提供);
(3)2022年1月份的完税证明,税种需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教育费附加税的其中一种(原件),如无法提供完税证明的,需提供最新月份的无欠税证明(原件)(企业单位提供);
(4)2022年1月份的统计关系证明,“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企业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对象
(1)高层次人才
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2)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3)港澳青年
①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③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4)其他人才
①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原件);
②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1)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由申请对象登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http://rent.gddrcgzjt.com),按要求提交资料申请。
(2)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需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单位资料进行申请,员工再登录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料后,由单位住房专管员对员工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
具体申请流程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注册及人才住房申请操作流程》。
第二步:资格审核与分配
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统筹分配。
第三步:分配结果公布
分配结果通过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由人才住房管理单位发放入住通知。
第四步:签约入住
申请对象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入住手续。由住房专管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签约,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租金及双倍月租金保证金。入住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入住。
第五步:补贴兑现
(1)承租满一年的承租对象(含中途退租的承租对象),凭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补贴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2)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若退租当月入住不足半个月的,退租当月不予兑现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若退租当月入住超过半个月(含半个月)但不足一个月的,退租当月只予兑现半个月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3)租金补贴以实际租住面积为准,若实际居住面积大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港澳青年实施细则》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则按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核算租金补贴;若实际居住面积小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港澳青年实施细则》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则按实际居住面积核算租金补贴。
【分配原则】
(一)高层次人才优先,即按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港澳青年和其他人才顺序分配。
(二)该批房源优先向重点建筑行业企业、重点工信企业、科技加速器企业供应,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若分配后房源仍有剩余,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分配,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结合供需比例进行统筹分配。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仅能申请1套人才住房。当供小于求或房源户型面积超过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时,可安排多个员工居住。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其他规定】
(一)丰乐居公寓(至泰广场店)由广州丰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承租人或承租单位与广州丰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二)具体计租日以入住通知为准,在入住通知规定期间未办理签约及缴纳租金等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结果。弃租或承租未满3个月退租的个人或单位,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三)承租对象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四)已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办结人才住房入住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腾退原租住房源;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住房。
【咨询方式】
1.审核单位咨询电话:020-82151132
2.房源咨询电话:1866569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