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
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单位申请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的关门结算期除外)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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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第三代社保卡所属银行账户发放养老待遇人员变更发放银行的,需先在原第三代社保卡所属银行的本市任一网点办理注销手续,再重新申领新的第三代社保卡并激活银行卡功能,次月起养老待遇发放至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对应银行账户。
未使用第三代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变更发放银行的,本人需申领第三代社保卡,在激活银行卡功能后,持卡至原核定其养老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市、江北新区及新五区)进行变更确认;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变更确认次月后,养老待遇发放至新申领第三代社保卡对应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