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生活津贴退休后什么时候可领剩余部分?

地方特产2022-03-21 16:00:01未知

萧山生活津贴退休后什么时候可领剩余部分?

  举例:我是2019年申领第一次生活津贴的E类人才,今年5月份满60周岁,要办理退休了,我的津贴剩余部分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可以在今年申请兑现剩余部分。达到津贴申请年龄上限的,可以在到龄当年度进行兑现申报,津贴金额按照实际月份计算。

  符合条件的A-E 类人才先申请生活津贴资格,自资格申请之日起在萧山区连续工作满36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后可一次性申领生活津贴。申请人申请生活津贴资格之日起不满36个月(但多于(含)12个月)即到文件规定的年龄上限的,按照实际月份给予发放生活津贴,实际领取生活津贴额=(生活津贴总额x36)×实际符合月份数,申请人申请生活津贴资格之日起不满12个月即到文件规定的年龄上限的,不再发放生活津贴。

  温馨提示:A、B、C、D、E类人才领取生活津贴年龄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毕业五年之内(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且未享受过我区应届毕业生待遇。

本文标签: 津贴  个月  上限  实际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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