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1月14日
申报范围
本次乡土人才职称试点评审申报范围为农村农业类、技艺技能类和文化传承类三大类。乡村治理类和乡村综合类将在后续组织申报,具体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申报程序
1.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盖章,申请人提交单位同意申报的证明。
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成员的,由所在行业协会、学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盖章;
其他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审核。
2.本次乡土人才职称专项评审工作采用纸质材料评审方式,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
3.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名单将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上(http://www.dwrc.cn)进行公示。
4.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及时领取退还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按档案管理规定放入个人档案。因场地有限,个人申报资料未领取的,人社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流程销毁。
申报材料
1.《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每份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2.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合订本,编页码,左侧竖向胶装,不要使用拉杆或订书钉装订。
具体内容为: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②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③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个人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苏州市吴中区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3.申报材料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申报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填写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4.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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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政策
1. 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苏州市吴中区乡土人才职称申报条件(试行)》,对照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等应为申报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的。
2.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承诺提供的相关表格、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 “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3. 已申报我省2022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评审。
联系方式:
吴中区人社局人管科:65252790、656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