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参保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②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③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补助标准: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
申请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
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①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2284653.jhtml)→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②“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专题→全国服务→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线下办理:持个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前往黄石市民之家二楼E区27、28、29号窗口办理。
发放方式:
当月申请,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金融储蓄功能。
注意事项: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失业(解除劳动关系)须发生在2020年3月-12月之间;
②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③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停发告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③应征服兵役的;
④移居境外的;
⑤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⑥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咨询电话:
0714-65210100714-6535011
大冶市请咨询0714-8762235
阳新县请咨询0714-735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