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保险作为医疗保险的一项政策,失能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划拨资金,一方面免除了个人缴费的事务性负担,另一方面增加了个人账户的共济属性。
失能保险按照发生失能风险大小,实行按人群年龄缴费。个人只缴纳其中一部分,其他部分是由政府和医保基金缴纳。具体为:
1、对于失能风险较大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筹资标准为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20元/人·年,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划拨30元/人·年;
2、对于失能风险相对较小的60周岁以下人员,筹资标准为3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10元/人·年、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划拨20元/人·年;
3、对于失能风险很小的未成年人及大学生,个人不缴费,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划拨2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