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会被清零吗?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市从2021年起取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定额包干,同时完善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原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可继续使用直至使用完毕。
二、2022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