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80元测算,2020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对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如不调整,可仍执行原缴存比例。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用人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金=工资×8%(个人交纳比例)+工资×16%(单位交纳比例);
医疗保险金=工资×2%(个人交纳比例)+工资×8%(单位交纳比例);
失业保险金=工资×0.3%(个人交纳比例)+工资×0.7%(单位交纳比例)等等。
“五险一金”是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