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周岁以下;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原件)
3、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5、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 集体户的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