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摩托车过户流程
1、摩托车过户双方到车管所大厅 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将摩托车开到车管所车辆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录入手续。
3、拿着相关材料排队录入后,再去缴纳过户费用。
4、指定的窗口按照流水号 打出新的行驶证,回收旧的行驶证。
5、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
办理过户时注意事项
(一)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二)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