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及下辖各地市基本医保(含职工、居民)参保人均可参保,出生满28天即可投保,投保年龄无上限要求、不限职业。
石家庄已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二为一
2016年初《石家庄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出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合二为一,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于2016年3月在全市整体启动。
此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石家庄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也迈出了“三保合一”的第一步。今年3月,石家庄市整体启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2017年1月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同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也将实现全市统一,业务数据全市集中,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联网;统一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和医疗费支付办法;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做到参保人持卡购药、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