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每月享受低保金。当前南京市低保标准为985元/人·月。
申请程序如下:
1、由户主向街镇社会救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书(授权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有特殊情况的,可由非户主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代为提出申请。涉农街镇人员,可到社区(村)领取、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提供相关材料,由社区(村)转交街镇社会救助中心。
3、申请受理后,由民政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咨询电话:12349、836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