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惠保”产品方案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责任,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责任,国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责任,海外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责任。
(一)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或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经河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赔偿后,扣除免赔额1.5万元后按照80%比例赔付。
(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或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对于该被保险人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乙类个人自付,丙类自费及其他个人自费医疗费),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赔偿后,扣除免赔额1.5万元后按照50%比例赔付。
(三)国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或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患有《冀惠保国内特药清单》内特定适应症疾病并开具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二级(含)及以上医院门诊或指定具备药品销售资质的药店购买和使用符合《冀惠保国内特药清单》中药品且符合该药品限用约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对其发生的药品费用,无既往症赔偿比例80%,既往症赔付比例为20%。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总额以 100 万元为限。当一次或累计赔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金额达到 100 万元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四)海外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博鳌恒大国际医院、博鳌超级医院、博鳌国际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乐城院区、博鳌未来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患有《冀惠保海外特药清单》内特定适应症疾病并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购买和使用符合《冀惠保海外特药清单》中药品且符合该药品限用约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对其发生的药品费用,无既往症赔偿比例80%,既往症赔付比例为20%。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总额以 100 万元为限。当一次或累计赔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金额达到 100 万元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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