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对人才安居政策的对象有以下说明: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列入市人力资源局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属于人才的范畴,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也就是说,对学历的限制不那么大了。也不要求一定要是全日制本科,只要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列入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中,具有大专学历或者中级技工以上的职业资格即可。值得一提的是,这里也没有具体说到是需要全日制的大专学历,这也大大降低了门槛。
同时,只要符合学历或者是技能条件,在东莞市创业的人才也是属于人才的范畴,也纳入东莞市人才住房政策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