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领取或微信公众号搜索“成都公安微户政”进行下载);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内户籍提供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底色无要求)。
办理流程
第1步:手机微信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根据办理事项提交材料预审;选择微户政-市外户口迁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第2步:预审通过后在“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排号。
第3步:预约时间凭借预约信息在咨询台领取预约号。
第4步:在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民警审核资料。
第5步:审核通过,省内户籍当场发放新户口本,省外户籍当场发放《准迁证》;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
注:省外户籍先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再回原籍下户,办理《迁移证》,最后在“成都公安微户政”提交上户材料预审,预审通过预约,最后现场取号办理,审核通过当场发放新户口本。(省内户籍迁户,先去派出所登记再办理迁户)。
特别提示
1.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