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事故快处办法自行协商解决。
具体情形
1.轻微事故(如小面积剐蹭)双方车损很小。
2.无人员受伤(双方的人员无伤害)。
3.事故比较简单,责任明确,双方无异议(如追尾,并线造成的剐蹭)。
4.双方已经就地互相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及拍照留存。
5.事故现场拍照留存。
6.填写快速理赔协议书,签字认可各留一份。
不能进行事故快处的情形
1.车辆无号牌。
2.驾驶人无驾驶证。
3.驾驶人饮酒等其他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