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申领
1、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由原单位开据《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交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应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网上申领
1、登陆:下载“重庆掌上12333”APP,进行注册并登陆。
2、提交申请:在首页点击“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进入页面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3、进度查询:失业保险金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在“我的”—“我的办件”中查看失业保险金申请办理信息,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记录可以查看当前记录的申领进度。
4、修改资料:点击申领进度页面的“修改”按钮可以对已提交的部分资料信息进行修改,点击提交按钮会将修改后的信息重新提交。(无需修改资料的朋友可忽略此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