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重点修订内容解读

地方特产2022-03-31 00:22:13佚名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重点修订内容解读

  一、《程序规定》修订的主要原因和考虑是什么?

  一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三是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需要。

  此次修订重点对以下内容作了修订:

  ①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明确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的要求。

  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程序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新增加的通知方式: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可当场告知当事人。

  ▼增加了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

  ③完善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当事人经告知未主动接受处理的,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告知后,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送达被处罚人。

  增加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规范了检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以及重新检验的程序要求。

  ·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联系浮动制度等内容。

  二、《程序规定》修改后,如何在异地处理“电子眼”拍到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之外,还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代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三、如何更便捷、更高效地获知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程序规定》修订后是否有相关规定?

  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录入时限,由原来的十日减少到五日

  告知渠道: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程序、邮寄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增加了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当场告知当事人的规定。

  为保障法律文书能够得到依法、及时、规范、有效送达,《程序规定》在原有直接送达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文书的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

  交通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办理机动车或者驾驶证业务时,书面确认联系方式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或者在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或者变更联系方式或者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四、《程序规定》对申请消除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新规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通过何种方式申请?

  按照《程序规定》:

  ▼当事人提供报案记录的,可以消除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事人提供证明其正在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的证明材料,可以消除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申请方式:

  线下申请:全国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

  网上申请:当事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直接提出消除申请。

  五、《程序规定》对租赁车产生的交通违法处理有哪些规定?

  ①明确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行为。

  ②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根据租赁企业申请并经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

  ③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交通违法行为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

  《程序规定》的实施,将极大地惠及广大承租驾驶人、和租赁企业,预计每年将为租赁企业节约数亿元的运营成本。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总结此项改革措施实施效果,适时扩大适用范围,让改革措施惠及更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

  六、《程序规定》对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规定?如何用好群众在规范交通秩序、共建良好交通环境方面的监督作用?

  按照《程序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将通过细化接受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规范群众举报的条件和程序、严厉打击不诚信举报人等方式,

  规范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确保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得到良好的执行。

  同时鼓励各地实施无偿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对需要出台有偿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各地通过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并设定奖励上限。

 七、有些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会累积几十分,甚至上百分,不及时接受处理,《程序规定》对这些人,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处理?

  《程序规定》对处罚程序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履行交通违法行为通知、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后,当事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文标签: 违法行为  交管  交通  驾驶人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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