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数核定流程
失业保险基数核定在单位网报系统进行:
1、登录网报系统,点击年度工资申报。
2、进入页面,点击“查询”。
3、进行初始化操作,点击“是”。
4、点击“导出”,导出工资申报表,在excel表上填写“上年度工资实发月数”和“上年度工资实发金额”两项,保存之后点击导入,将数据导入系统。
注意:
上年度工资实发月数:为职工上年度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如果2019年发放了全年的工资,那么发放月数就是12;如果职工是2019年新入职的,那么发放工资月数为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上年度工资实发金额:职工个人2019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关于应付工资包含的项目,请参考sjzjy.cn:90网站里面“政策法规”栏目中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击“上传Excel”,并确定
上传后可查看上传工资明细,如有错误可删除重新填写
5、填写“单位人均月平均工资”及“单位月均工资总额”,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年度工资申报填写。
单位人均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第4步中所有人的上年度工资实发月数之和。
单位月均工资总额=上年度工资总额÷12
6、返回首页,点击“申报提交”并进行申报。有CA的用户可网上自动审核通过,没有CA的用户在保存工资后携带公章到失业保险大厅进行审核,完成工资申报业务。审核工资的同时,如有人员增减,拿增减表一并审核。
*新参保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点击年度工资申报即可
7、如发现申报工资有误,可自行回退申报,重新申报工资。
8、以上流程为所有基数核定流程,操作完成后,点击“单位缴费核定”模块进行当月申报业务。则完成整个核基和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