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政策

地方特产2022-03-31 00:22:55未知

成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政策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

  详细政策及手机办理攻略可通过文末提醒进行查看!

  前置条件: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 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5、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

  5、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单位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原件)

  温馨提示:可以任选区域落户哦~

本文标签: 原件  集体户  住所  复印件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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