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年限
一、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城镇户口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农村户口
1、累计缴满1年,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领取是没有次数限制的;
二、失业保险金金额: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
三、北京失业保险相关问题答疑
①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有什么区别?
答: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②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的其它保险待遇有医疗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具体标准请点击本链接。
③个人提出辞职能享受失业救济金吗?
答:因本人意愿提出辞职的,而且合同未到期,是不能享受失业金的。
④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⑤失业职工能否将失业保险金一次全部领完?
答:失业职工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一次全部领取,必须按月领取。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将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迁往外省的。